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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僱員被解僱可追討長期服務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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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阿爸於某街市的連鎖批發公司做主管已八年一直盡心盡力為公司服務但因為花紅問題而和老闆不和原本4萬多但僱主扣剩3萬多因為我阿爸去問僱主..點知僱主講要做就做..吾做放低店舖鎖匙走人之後被解僱即日無做我想借問聲..我阿爸夠資格取得什麼賠償..例如代通知金??夠吾夠資格取得遣散費/長期服務金





僱傭條例第十章列明:連續性受僱不少於5年,非因犯嚴重過失而遭即時解僱,或因裁員而解僱的,都合資格領取長期服務金。 所從表面證據,你父親應有長期服務金,如僱主拒絕支付,應往勞工處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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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w.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20130000051KK0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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