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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證明有三一火湖燒人教所說的火湖虫 ?火湖虫是怎樣的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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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生物?如何證明有三一火湖燒人教所說的火湖虫?火湖虫是怎樣的及是什麼生物?什麼是耶穌所說的在璣漢拿的虫是不死,火是不滅?更新:延長發問更新2:回答者:hkhongkong33提供的是不是木馬/病毒程式?





【再思地獄之火】 斯托得(John Scott)著。賀宗寧譯 我對所寫的這些事,有相當的猶豫,至少部份的原因在於我對長久傳統公認的正確經文解釋,有極大的尊重。而且不願輕易的將其束之高閣。同時,全世界福音派的合一,對我也有極大的重要性。但是這個問題實在太重要。我並不堅持我現在所持的論點,我暫時如此認定,但祈求所有福音派的信徒能按照聖經的教導,一起坦率的討論這問題。我也相信,有關邪惡至終被絕滅的看法,應該至少可以被接受為除了永久受苦以外的另一種合理的,基於聖經的說法。 我以非常沉重的心情來談這個題目。在大激流報告( Grand Rapids Report)中提到沒有信福音的人,這些人被稱為「雖然被神所造,以神形像而造,並且為神而造……,但卻活於無神之中。」這句話把人類失落的強烈悲劇性,非常確切地描繪出來。所以,每當我想到這些現今活在神以外的人,他們將在永恆中被排斥於神以外,我的心幾乎無法承受這種可能性的存在。 我要強列指指責一些福音派的人,他們講到地獄時,那種令人難以置信,甚至看來有些高興的舒暢。這種態度實在是一種在靈命與理性上,都十分可怕的病態。反之,當我們想到在那審判的日子,人要被定罪,而那時必有「哀哭切齒的事」(太八12,二十二13,二十四51,二十五30;路十三28),難道我們不應該現在就開始為這些人哭泣嗎。 我要為耶利米感謝神。也雖然熱愛以色列,但卻被神呼召,負擔預言宣告國家覆亡的傷心使命。雖然以色列的亡國不是永久性的,而耶利米仍然沒有辦法抑止自己的眼淚:「但願我的頭為水,我的眼為淚的泉源,我好為我百姓中被殺的人,晝夜哭泣。」(耶九1;參十三17,十四17) 當耶穌為那不知悔改的耶路撒冷哭泣時,祂也是沿用這種先知的悲哀。祂為百姓拒絕神的話,以至最後將遭到不可避免的審判而悲哀。祂大聲的哀哭,說:「巴不得你在這日子,知道關係你平安的事。」(路十九41~42;參太二十三37~38) 保羅在這事上也有基督的心,當他提到自己的骨肉之親——以色列的百姓時,他自己說:「大有憂愁、心裡時常傷痛。」他「心裡所願的,向神所求的」,就是他們能得救。他甚至像摩西一樣,寧願「自己被咒詛、與基督分離」,只要他的百姓得救。(羅九1~4,十1;參出三十二32)他對外邦人也同樣的有這種深刻的感覺。當他與以弗所的長老們話別時,說:「我三年之久,晝夜不住的流淚,勸戒你們各人。」(徒二十31;參二十19;腓三18) 我真希望,我們能夠像耶利米、耶穌與保羅一樣。我盼望能在我們中間多看到眼淚。我想,我們需要為我們的冷淡與硬心而懺悔。 什麼是地獄? 我們不應該,也不能,光以字義來解釋耶穌與祂的使徒,在描寫地獄時所用的形像詞句(火湖、外面的黑暗、第二次的死)。因為火與黑暗這兩者乃是互相排斥的現象。洛桑宣言形容地獄為「與神永遠隔離」。這個形容乃是特別用來反映耶穌所說「離開我去吧」(太七23)及保羅所說「離開主的面」(帖後一9) 等處的經文。我們必須認定這種從神面前被斥逐的事,將是真實的、可怕的(故此,可十四21記載:「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及永久的。新約聖經中,沒有任何以後可以再得減免或特赦可能的暗示。聖經上所用的語句乃是與「永生」、「永遠得救」等相對比的「永遠審判」(來六2,可三29)、「永遠被憎惡」(但十二 2)、「永刑」(太二十五46)、「永遠沉淪」(帖後一9)及「永火」(太十八8,二十五41)。另外還用「關在門外」(太二十五10~12)及「深淵限定」(路十六26)等形像來支持這些語句。 我從來沒有公開聲明過,除了地獄的真實性、可怕性及永久性以外,它是否包括永遠的痛苦。我很難過,因為有些人稱呼神為「永遠的苛刑者」(Eternal Torturer),這名稱似乎指神有一種近似虐待狂性的喜歡加痛苦於人身。對這樣的稱呼神,所有的基督徒都應強烈的斥責。不過,另一個類似的問題,卻值得我們去探討:那些沒有悔改的人,他們的終局是否是「永永遠遠」的承受有意識的苛刑?還是他們的存在完全的絕滅?前者乃是傳統的正統看法,因為由早期教父,到中古神學家,到政教領袖,他們都是如此相信。而今天大多數的福音派領袖也是如此的相信。但是,我是否如此相信呢?從情感上而言,我覺得無法忍受這樣的觀念,我甚至不能了解,別人如何能活在這樣的信念中,而不會為這些失喪的靈魂迫切祈求。難道不會覺得無法承受這麼大的壓力?還是已經知覺麻木不仁了?我承認,只以感情,不能對真理有明確的引導。作為一個明確宣示的福音派信徒,我必須接受神的話語為決定真理的最高權威。我的心如何告訴我並不重要,要回答這問題,必須再次看看聖經的資料。因此,讓我們打開我們的心,也打開我們頭腦,在聖經至高權威下,一起看看聖經對完全絕滅人的靈魂,及有關永刑這兩個信念,是如何教導的。本文提出四個論點,分別由文字、形像、公義及普救論,來看這個問題。 未完,全文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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