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按金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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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六月開始租住一單位,但至今業主仍未將正式租約交給我.地產那邊亦說業主拖欠佣金,又說租約上有問題需與律師研究,至今已四個月了.請問這樣對我有影響嗎?我有按金在業主手,萬一日後我退租他不交還按金,我又只有臨時租約,追討上會有困難嗎?我應該怎樣做?更新:我這個業主是第一次出租樓宇,事事極之小心.每個細節都要問過律師,故我肯定不是經紀的問題.因為經紀已第一時間為租約打厘印,但業主事後見到租約又稱經紀在業主與租客不在場時填寫租約封面資料,覺得有問題需咨詢律師,結果租約被業主保管直至現在.經紀其實多次追討業主但不果,經紀亦說如業主不再繳交佣金便會上小額錢債追討了.我最擔心租約不在我手,日後業主有藉口剋扣按金.





明顯是經紀在耍您,為何? 1) 您說經紀向您說業主欠他們的佣金,於是經紀利用您的租約作為談判籌碼,經紀的心態是他仍未收佣金的同時,亦令您不好過,不給回租約給您,讓您陪他成為無辜受害者。 其實他們只需往小額審裁處向業主追討佣金已行,實在不明他們的舉動為何? 2) 而且正式簽約時,您與業主不是同時在場嗎?為何租約只會在業主那處呢?若需打印花稅,都是由經紀在網上自行打厘印的,不需將業主及租客的正式合約交由業主處理的。 對於此點,有理由相信您的租約其實是在經紀那處。 3) 若辯解租約有問題,為何業主不向經紀及您作出表達呢?一般在地產簽的租約,已具法律效力,業主不會花錢再聘請律師處理的。 此點更令人質疑經紀的說法。 4) 若您退租的時候,您沒有損壞屋內物件,而假設業主真的有心為難您不退回按金,您可向小額審裁處向業主追討的。一般五萬元以下的都會受理,而且費用只是數十元而已。 此點您大可放心,業主是不會胡亂的。 我會建議您直接向業主查問此處的由來,多從不同的版本,自行分析及理解事因。每人站在自己的利益角度下說話,誰是誰非,需靠您的智慧去拆穿。緊記,租約是對您有保障的,一定要取回。 若經紀仍說假話,建議您向地產監理局作出投訴的。 2007-11-01 17:34:39 補充: 那您又不需過份擔心業主有心故意扣押按金的,因他與您一樣需按合約處理,是法律嗎!他若有心玩弄,您亦可按您的權利上小額審裁處,若業主愚蠢至仍不理,他所承受的風險比您為高。因這樣法庭會將業主名下的所有物業及資產都凍結及釘契,對他為兩個月按金的扣押玩兒,絕對不見得明智之選。若如您所說,其實您與業主也正防著對方及擔心對方的行為。或許正面看是好事呢?因業主需經律師再處理查問,他一定不會做愚昧的事情來困窘自己的。 2007-11-01 17:41:53 補充: 放心,只要您知道您的租約是有打印花,萬一遇上什麼難題時,您可向田士廳說出租住的地址及姓名、身份證號碼等,都能查證有關事宜的。而且相信業主會從正統地去處理租約,一定會如實報稅及向物業及差餉管理處填報CR109。所以他不會胡亂的。放心,凡事正面看,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只是業主過份執著,或有些不滿意,或許正與經紀商討減佣金的事宜呢?很多可能性的,只是我們不知箇中緣機。很多業主絕不會為按金而玩弄戲法的,始終他的物業價值比兩個月的按金為高。沒理由相信為此做出不智的行為,對嗎? 2007-11-10 05:21:40 補充: 多謝提問者的評價。





你有臨時租約係手,上面有無寫業主收咗你按金?有就無問題,因為証明佢有收咗你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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